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行政审批新方式,方便企业办事,推动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袍江实际,特制订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试点实施办法。
一、实施目标
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简政放权为重点,以创新审批方式为关键,探索建立工业投资项目审批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审批制度。
二、主要内容
(一)用好下放的事权。充分用好下放的市级事权,规范、高效地开展好市级审批权限依法委托、直接交办等方式下放的审批工作。
(二)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环节。通过进一步优化工业投资项目的行政审批流程、环节,压缩审批承诺时间,规范中介服务,全面提升审批效率。
(三)项目的范围、审批时限和审批流程
1.项目的范围:对符合进区条件的工业投资项目的审批。
2.项目的审批时限:工业投资项目从项目备案(核准)、土地出让至施工许可证办理行政审批全流程的每个审批内容重新设定审批时限。
3.项目的审批流程
审批形式分为备案制和核准制两类:
(1)备案项目审批流程:由区经发局出具服务联系单(一般项目在土地摘牌后换成备案通知书,高能耗项目须在完成能评审批和土地摘牌后,方能换成备案通知书)和规划分局出具规划设计条件书初稿,备案项目从土地出让到项目开工建设, 采用“提前介入”、“并联审批”的方法,项目备案和土地出让报批同步进行。
(2)核准项目审批流程:由区经发局出具服务联系单和规划分局出具规划设计条件书初稿,投资项目意向业主委托中介机构编制项目申请报告,并完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等前置审批后,由区经发局进行项目核准。核准项目从土地出让报批到项目开工建设, 采用“提前介入”、“并联审批”的方法,各事项的条件设置、承诺期限、提交资料、操作方法及审批流程与企业备案项目审批操作流程基本相同。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工作运行机制
1.建立工业投资项目审批组织保障机制。成立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局(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投资服务局,由各相关局(办)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建立工业投资项目审批协调例会制度,加强对工业投资项目审批涉及问题的协调和处理。
2.建立工业投资项目审批跟踪服务机制。由区投资服务局牵头,区经发局、对外招商局及各镇招商部门参与,区相关局(办)配合,定期对工业投资项目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分析,对碰到的相关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3.建立工业投资项目审批监管机制。区高效审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审批权力的监管,不定期对审批事项的归档案卷进行检查,对违规审批现象予以通报并追究责任。
4.建立工业投资项目审批考核机制。把开展工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工作列入区有关单位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明确责任,分解任务,严格考核。
(二)加强审批全流程管理。区高效审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高效审批全流程管理,负责做好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的协调、跟踪以及审批结果的反馈等日常工作。
(三)强化审批部门对窗口授权。区有关审批部门要加大对服务窗口的审批授权力度,提高工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一审一核”比例。加强工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的按时及提前办结率的考核,进一步促进行政服务提速提质提效。
(四)加快审批方式创新步伐。一是完善投资项目全程代理制度,开展高效优质代理服务。二是抓服务流程优化。实施提前介入、加强指导、主动对接、提高效率等措施,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全力推进项目审批进程。
(五)加强“中介超市”运行监管。按照市区统一的网上“中介超市”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 促使中介机构诚信规范经营,服务高效审批工作。

